隐私政策

版本号:v1

【引言】

欢迎使用杭州飞致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们")开发的软件(以下简称"本软件")。我们是本软件的个人信息处理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隐私协议,旨在明确我们处理用户(以下简称"您")信息的范围、方式、目的及双方权利义务,保障您的信息安全与合法权益。

您在首次登录本软件时,必须认真阅读并明确同意本协议,方可使用本软件的全部功能;若您不同意本协议,将无法登录及使用本软件。本协议内容可能因法律法规更新、监管要求调整或业务优化需要进行变更,您需重新阅读并明确同意后,方可继续使用本软件;若您不同意变更后的协议,将无法继续使用本软件。

本政策可能存在多种语言版本,如各语言版本条款不一致,以中文简体版本为准。

1.适用范围

本隐私政策适用于杭州飞致云提供的软件。该软件采用本地私有化部署,系统所产生的数据均存储于用户自有环境中,软件提供方不接触、不存储、不回传用户业务数据。所有收集的个人信息仅存储于您或您所在企业指定的本地服务器,我们不进行远程收集、云端存储或异地备份,由您或您所在企业对本地服务器的安全管理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器防护、访问权限管控、数据备份等。

2.信息收集与使用

2.1基本账号信息

我们收集的个人信息范围:用户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

我们使用该信息的目的:用于账号管理、身份识别与安全通知。

以上信息储存于您或您所在企业指定的本地服务器。

鉴于本软件的使用需依赖您的姓名、手机号码、邮箱地址完成身份核验与登录,该等信息的处理是提供产品或服务所必需的,如您不同意处理该等信息的,我们有权拒绝提供服务。

2.2身份认证信息

本软件不会以明文形式存储用户密码, 仅以不可逆加密方式保存密码摘要,用于身份校验。

2.3日志与审计信息

本软件可能会记录用户登录时间、登录 IP及用户操作审计日志,用于安全审计、合规留痕与问题追溯。前述信息储存于用户本地,我们不接触、不存储、不回传此类信息。

3.附加功能使用中个人信息的处理

对于购买了我们商业版软件的用户,为实现向您提供我们产品及/或服务的附加功能,您可选择单独同意或不同意我们收集、使用的信息。如您拒绝提供,您将无法正常使用相关附加功能或无法达到我们拟达到的功能效果,但不会影响您使用我们的基本功能。

人脸识别功能:人脸识别功能为可选增值服务,系统默认不开启,仅在客户或用户主动启用后生效。如启用该功能,系统将采集并处理用户的人脸图像或特征信息,用于身份认证与防止账号冒用。

上述信息仅存储和处理于用户本地部署环境中,我们不会收集你的面容信息。用户或用户管理员可随时关闭人脸识别功能,并删除已采集的人脸信息。

4.Cookie 与同类技术

为保障系统正常运行、登录状态维持及安全防护, 系统会在用户设备中存储必要的 Cookie 或会话标识 (如 Session、CSRF Token)。

上述技术仅用于系统功能实现, 不用于广告投放或跨站追踪。

5.数据存储位置与期限

系统中的个人信息均存储于用户自有本地环境中,具体保存期限由用户据自身管理要求决定。

6.信息共享、转让与披露

软件提供方不会共享、转让或披露系统中的个人信息,但法律法规或司法机关另有要求的除外。

7.用户权利

用户可以在个人信息设置界面查询、更正个人信息,关闭人脸识别功能及删除人脸识别信息。

8.隐私政策更新

9.免责条款

10.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争议,优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软件提供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的订立、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

11.其他

发布日期:2026-04-09

生效日期:2026-04-09